索引号: | 1133088100263041XL/2015-12740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文机关: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5-06-04 00:00:00 |
为吸取长江“东方之星”号客船沉没事故发生的经验教训,6月4日上午,衢州市地方海事部门对我市渡口和水运企业船舶开展了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此次检查,衢州市地方海事局首先向各船舶业主通报了“东方之星”号沉船事故情况,要求各船舶业主要充分吸取此次沉船事故教训,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船舶安全航行意识,在能见度低、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严禁冒险航行;严禁船舶超载运输旅客和“带病”航行;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严禁航行并到安全位置停泊。